清遠市對接廣州市全面對口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專責小組及成員單位:
根據(jù)《關于調(diào)整清遠市對接廣州市全面對口幫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通知》(清委辦〔2015〕5號)精神,現(xiàn)將對口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專責小組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明確如下:
(一)專責小組工作職責。貫徹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工作部署,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專項工作任務;牽頭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各成員單位共同推進幫扶工作落實,綜合各成員單位意見,按要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有關材料、通報工作進展等工作。
(二)專責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牽頭單位工作,主動加強與廣州市對口幫扶單位的溝通,跟蹤、協(xié)調(diào)、推動、落實幫扶工作中涉及本單位的相關工作,結合實際提出工作建議。
(三)完善工作協(xié)調(diào)機制。專責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牽頭單位召集,主要是通報本季度各成員單位幫扶工作落實情況,研究下一季度工作安排,并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專責小組牽頭單位負責整理,并于3、6、9、12月25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專責小組召開的會議應事先告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廣州對口幫扶清遠指揮部辦公室,以便視情況安排人員參加。專責小組牽頭單位可根據(jù)工作需要,臨時集中小組成員單位召開會議,研究有關工作。
(四)相關要求
1.專責小組牽頭單位要指定一名聯(lián)絡員,具體負責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聯(lián)絡、材料上報和情況反饋等工作。聯(lián)絡員名單請于2015年4月8日前通過新OA系統(tǒng)回執(zhí)功能報市發(fā)展改革局(聯(lián)系人:賴嘉偉,聯(lián)系電話:3867031,郵箱:qyk102@163.com)。
2.各相關單位要對照《廣州-清遠對口幫扶2014年度工作總結和2015年工作計劃》(穗幫扶辦〔2015〕5號)要求,積極推進并抓好各項幫扶工作落實。
3.尚未領取穗幫扶辦〔2015〕5號文件的成員單位,請到各自專責小組牽頭單位領取。
清遠市對接廣州市全面對口幫扶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4月2日